如何申請身心障礙鑑定

2018031410:50
 
一、申請流程:

您可於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,填寫「臺北市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」,由區公所發給「身心障礙者鑑定表」後,

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,

經鑑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所定「身心障礙等級」者,由區公所主動核發身心障礙證明。





我們是先申請長照,所以是評估人員到府評估時提供到府鑑定的連絡窗口,

申請醫生和護理師到府評估,

因為不知道到區公所要帶1吋照片所以又多跑了一趟。

然後到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後,現場區公所就會發給「身心障礙者鑑定表」,

再直接拿「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到醫院掛號找之前到府的醫生門診申請鑑定

比較不會有雞同鴨講的狀況。


申請身心障礙資格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復康巴士。現在使用可以平躺的輪椅太大,
外出一般計程車都放不下,申請身心障礙資格就能叫復康巴士了。


 
 

申請應備文件

 

 

申請時需帶的文件主要是下面紅字部分

一、申請表。
二、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(未滿14歲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檢附戶口名簿)。
三、申請人之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
四、申請人印章
五、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(初次鑑定者免持)。
六、受委託申請者須檢附受委託人之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(或簽名)。
七、身心障礙者因障礙情況改變,自行申請重新鑑定者,應另檢具3個月內身心障礙相關診斷證明。
八、如欲申請到宅鑑定,請攜帶足資證明申請人具以下任一情形之診斷證明:
(1)全癱無法自行下床、
(2)需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、
(3)長期重度昏迷或其他特殊困難無法自行至醫院機構辦理鑑定。 

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-ws.gov.taipei/Download.ashx?u=LzAwMS9VcGxvYWQvMzU4L3JlbGZpbGUvMTc4NTAvMzE3MDMwNi9iNzM2MmE3NC02M2NlLTRjZWYtODZjMC04YjgwZGZjZWFmYjkucGRm&n=6Lqr5b%2bD6Zqc56SZ6ZGR5a6a6IiH6ZyA5rGC6KmV5Lyw57Ch56ugLnBkZg%3d%3d


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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